东营网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创作成为部分老年人的业余爱好,但以可为其作品出版为由进行网络诈骗的例子也时有发生。近日,经东营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我市对一起以为油田老人作品出书为由的网络诈骗案进行了判决,被告人李明(化名)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涉案赃款3500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受害人。
记者了解到,受害人胜利油田退休职工朱毅今年68岁,是一名网络写作爱好者,笔名“木子阿珠”,是长篇玄幻小说《东营聊斋》作者。她爱好广泛,于2012年底参加了《山东好声音》的录制,其表演播出后受到了观众和网友的好评。为网上交流方便,“木子阿珠”让外孙教自己使用电脑,之后便开始了“文学创作”——在微博上写《东营聊斋》。此后,引起某知名小说网站的重视,“木子阿珠”根据其要求精心修改的《东营聊斋》共43章,15万多文字,于2014年5月22日被该小说网站隆重推出。其另一部玄幻小说《东营聊斋》第二部《棺墓惊魂》已创作完成并正式出版。
在《东营聊斋》创作期间,“木子阿珠”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名叫“凝视灵魂”的男子,自称李明,称他能够帮助其正式出版《东营聊斋》,并且已经联系好青岛出版社和安徽出版社。骗得“木子阿珠”信任后,2014年9月至11月,李明先后多次以需要交纳编审费、出版管理费、书号费、定金、审稿费等理由,骗取“木子阿珠”汇款3万5千元,后来便失去联系。
2014年11月29日,“木子阿珠”向公安机关报案,东营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接到报案后,经过多日侦查、追踪,终于锁定了嫌疑人,于2015年8月20日在德州市将李明抓获归案。东营区检察院以犯诈骗罪向东营区法院提起公诉,经两次开庭审理,查明李明是一名累犯,曾因盗窃罪和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是我市市民因写书创作而遭遇的一起网络诈骗案,民警提醒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以后涉及网络行为的财产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记者 李长莲 特约记者 滕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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