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怀旧,倾向于认为过去的时光是美好的。就诚信来说,不少人总认为以前的社会比现在更讲诚信。事实上,社会是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今天的诚信比历史上的诚信要好得多,未来的诚信比现在也会好得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诸如“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之类的古训。但是,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诚信”就永远处在建设过程中。可见,这是一个永恒话题,与人类共始终。那么,作为人与社会的第一品性,如何培育?应该说,需要内修外治,双管齐下,假以时日,社会诚信之光会由暗变亮。
(一)诚信不是一种策略,需要从“诚意”开始
先看两则案例:
案例一:一个顾客走进一家汽车维修店,自称是某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在我的帐单上多写点零件,我回公司报销后,有你一份利益。”他对店主说。但店主谢绝了这样的请求。顾客纠缠说:“我的生意不算小,会常来的,你一定能赚许多钱!”店主告知他,这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顾客气急败坏的嚷道:“谁都会这么干的,我看你是太傻了。”店主火了,要求那个顾客立刻离开,到别处谈这种生意。这时,顾客露出微笑并满怀敬仰地握住店主的手:“我就是那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我始终在寻找一个固定的、信得过的维修店,你还让我到哪里去谈这笔生意呢?”
案例二:唐太宗时期,有人上书给太宗,请求清除善于谄媚的臣子。太宗问:“什么样的人是善于谄媚的臣子呢?”上书的人献策说:“您可以考验他们,在与大臣们谈话时,假装生气来试探他们,那些坚持真理而不屈服于您生气的人,就是正直的大臣;而那些看到您生气,惧怕您的威严,依顺您旨意的人,就是谄媚的大臣”。太宗听完他的话,说:“国君好比水源,大臣好比水流,水源要是浑浊,而要水流清澈,那是不可能的。国君自己作假,怎么能要求大臣们正直呢?我相信用至诚之心能治理天下,所以不能用这种诡诈的手段对待臣下。您的法子虽然很好,可惜我不能采用。”
看了以上两则故事,我们会有何感想呢?是不是极为赞赏运输公司老板以及那位大臣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把两个故事都作为诚信的正面案例?是不是对唐太宗的言语毫无兴趣甚至认为这是顽固、愚蠢的表现?我对运输公司老板的行为不以为然,对唐太宗的行为极为赞赏,从来不会将第一个故事作为诚信的正面案例。把这些故事以及其他经典的诚信故事都作为人际交往策略来传授,虽然并不可怕,但是非常错误。
诚信不是策略,而是人内在的一种品质,应该内化为个体的素质。既然不是策略,而是品质,那么,我们就不能把诚信当作策略来学,而是要从提升境界、培育品性出发。既然诚信是一种品质,那么,我们更不应该采取各种不诚手段来检验诚信。做这种检验的人,往往视诚信为策略,并没有从心底深处达到诚信的境界。从策略角度培育诚信者,远远没有从根本上帮我们找到答案。这些策略听多了,学多了,如果没有从内因上寻找突破口,反而让人变得更加伪善,更加不诚实。正如海涅所言,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一个人拥有了诚信的品质,在为人处事的过程中就会自然流露出来,“内不欺己,外不欺人”( 弘一大师),以不变应万变,轻松而又快乐。这种品格的培育,就如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八条目所说的,在格物、致知的基础上,首先要诚意、正心、修身,然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正因为诚信不是策略,而是品格,那么,我们培育诚信就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就教孩子们诚实守信,说到做到,言行一致。当一个人有了诚信的品质,养成了诚信的习惯,那么,他就能从诚信中获得幸福的人生。克雷洛夫曾说,守法和有良心的人,即使有迫切的需要也不会偷窃,可是,即使把百万金元给了盗贼,也没法儿指望他从此不偷不盗。这就是诚信作为品质而不是策略的力量,就是习惯的力量。拥有这种力量的人,就如高尔基所言,“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因此,无论是立志成就伟业的人,还是安心做普通百姓的人,都应该将“诚信”这颗种子种在脑海,当成品质,与心同行,养成习惯,获得力量。
(二)诚信不是一种信仰,需要从改造环境开始
或许我们会说,“我想诚信,可是别人不诚信,社会不诚信。”确实,当那些老实善良的人被欺骗,当那些正直正义之士处处碰壁,我们会吝惜我们的诚信,不时在“诚信立人,坚守自我”与“近墨者黑,随波逐流”两个世界的边缘上徘徊。从社会来看,建设与维护诚信的成本代价实在很高。看来,培育诚信,高举诚信大旗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环境与制度入手。
多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一项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摆在帕罗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布朗克斯街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一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这辆车一天之内就被人偷走了,而放在帕罗阿尔托的那一辆,摆了一个星期也无人问津。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殖。
事实上,类似现象极为普遍,我们每个人都有切身的体会,只不过这个试验以及由此推导出来的破窗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理论支撑。例如,一位极有修养的人士来到一个破烂不堪、垃圾遍地的地方,他也会随意抛弃垃圾;一位衣衫褴褛、不讲卫生的脏老头子来到一个明亮清新、干净雅致的地方,他乱扔垃圾的行为自然受到约束。
如果说破窗理论较为直观与感性地揭示了环境影响人的话,那么,在第一章提出的“双色论”人性观则是较为抽象与理性地揭示了环境对人的影响。“双色论”人性观认为:动物性是人的底色,社会性是人的配色,人性是底色与配色相互作用的合一,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改良人的社会性来改良人的动物性,因此,要改良人性,首先要改良环境。可见,无论是为大家所熟知的破窗理论,还是本书提出的“双色论”人性观,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培育一个人的诚信品质,仅仅从个体“诚意、正心、修身”出发是不够的,还要从外部环境治理入手,为大家提供一个诚信的环境。一内一外,形成合力,方可实现。
那么,如何治理外部环境,建设诚信社会?在“双色论”人性观中已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动物性,即人的底色之一。可见,为追求利益、享受与荣誉而违背诚信的行为,就是人的一种动物属性。对于这种本能性的行为,显然不能仅仅通过个体的精神感召而妥善解决,必须需要外在的制度约束得以规范,慢慢转变为群体习惯,最后内化为人类素质。因此,要建设诚信社会,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民主监督,让所有违背诚信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许多人看来,法制建设是政府层面的事情。确实,从法制的角度来惩罚诚信破坏者属于政府的职责。例如,对于许多产品,普通老百姓无法直接辨别其质量优劣,必须由政府监督与管理;对于垄断产品,市场难以自发调节其产品价格,必须由政府宏观调控;对于贪污腐败行为,政府必须坚守诚信,严惩不贷。那么,对于个体来说,我们在诚信环境的建设上有何作为?应该说,每个人都在打造诚信环境,只是有大小与轻重之别。例如,如果你是一个家长,你可以营造诚信的家庭环境,让孩子们在诚信的环境中长大;如果你是一个单位某个部门的负责人,你可以营造诚信的部门文化,让部门所有同志在诚信的文化中轻松工作;如果你是一个工厂的厂长,你可以营造诚信的企业文化,让企业员工在诚信的环境中生活与成长;如果你是某个政府的领导人,你就可以营造诚信的制度文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明代思想家薛瑄曾说过一句话,“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在我看来,这里的“实”不仅可以指实业,还可以指法制。没有法制的“诚”,也是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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